时间:2016-1-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二)保障广大信教群众的政治权利

为了使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真正享受民主、自由权利,1937年3月,周恩来在关于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与代表选举法时,代表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我们在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凡年满二十岁的中华民国公民,没有财产、文化、性别、民族等等限制,不须经过宣誓手续,均应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十一届三中会会,特别是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制定和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提出,预示着党的宗教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党对宗教理论研讨的进一步深化

1938年以后,在《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决议案》、《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c#调用sql数据库选举条例》、《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中都指出,边区政府应扶持民众团体之组织,予人民以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宗教、信仰等自由在其《选举条例》中明确规定:凡在边区境内之人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阶级、党派、信仰、文化程度、居住年限,年满十八岁者,经选举委员会登记后,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尊重回回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习惯,教民和非教民有同等政治权利;不分性别、阶级、党派、宗教、民族、财产,都有选举权这些政策对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以及他们的政治权利做出了明确的保证,不能因为群众信仰宗教而削弱甚至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在文化教育方面,中国共产党主张不分阶级、党派、信仰,都有享受国民教育平等java和c#哪个前景好机会的权利和接受国民教育的义务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信教群众没有持歧视的态度,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不信教的群众是平等的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同时认为,在对待宗教这个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时,如果客观上还没有达到消除宗教对人们思想的影响之前,贸然进行反宗教的斗争,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不但对革命事业不利,反而会影响到党领导和团结更多的人从事革命斗争因此,唯一正确的做法就只能是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确立

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互联网的发展史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的基本方针;但马克思主义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体系,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相关理论也不例外,必然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处理复杂宗教问题的实际经验而不断丰富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把这一政策写在党的施政纲领之中,保证广大信教群众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也享有其他基本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从而为中国共产党和信教群众之间建立良好关系奠定了基础

1934年1月,第二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中共中央北方局对晋冀豫边区目前建设的主张》、《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中共中央晋绥分c#编程软件下载局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等许多法令、文件中,都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从中可以看出,在中华苏维埃境内,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群众之间没有界限,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有平等的政治权利正是因为共产党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使得广大信教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在抗日战争期间,绝大多数的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抗日力量正因为如此,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在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在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性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ie历史记录怎么查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3]这是毛泽东同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准确、完整的阐述,也是对早期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总结和归纳1946年1月16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了政府应当保障国内人民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在之后的《和平建国纲领》第二条明确提出:“确保人民享有身体、思想、宗教、信仰、言论等自由”[4]

第十三条规定:

(三)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主要宗教,在我国都有大量的信教群众如何对待c#图解教程pdf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不可漠视和回避的课题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宗教问题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关于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全国解放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信仰有了法律保障

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种族(汉、满、蒙、回、鞑靼、苗、黎以及高丽、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公民[1]

但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宗教政策遭到严重践踏,宗教工作受到严重挫折c#论坛,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被剥夺,宗教感情受到了极大伤害

纵观中国共产党认识宗教、制定宗教政策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历史,按照党的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解放以前我党宗教政策的初步确立;建国初期在继续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同时,对宗教问题认识不断深入;十年“文革”时期党在执行宗教政策上的严重失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宗教政策的不断完善因为公民宣誓手续,既与信仰自由原则有背……”[5]中国共产党认为,只有坚持以上主张和意见,才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之发端要建立民主政治,离不开广大信教群众的参与,如果不给广大信教群众参与政治的权利,没有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的政治选举,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

中国苏c#下载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为实际目的[2]

1923年6月,在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第12条规定:“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相分离”1934年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再一次明确提出:“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为目的,绝对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苏维埃国家的任何保护和供给费用,一切苏维埃公民有反宗教宣传之自由,帝国主义教会只有服从苏维埃法律才能许其存在”[7]中华苏维埃政府要求各宗教所需费用自行解决,中华苏维埃政府不用政府的钱来资助任何宗教,是实行政教分离原则的一个标志,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360历史记录怎么查支持或打击、压迫某一种宗教所有宗教职业者和宗教团体都是历史上形成的,宗教职业者没有经过苏维埃政府的承认,苏维埃政府也没有批准成立宗教团体,所以,这些宗教团体不受中华苏维埃政府的资助,神职人员不能依靠苏维埃政府津贴来维持生活,以体现各宗教一律平等

上述这些政策、规定,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后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具体体现,也为建国后制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累了经验

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运用马列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我国宗教实际,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了党与广大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较好地解决了宗教问题这为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的信任并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支持革命事业起到了很好visual c#下载的作用

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问题的一个基本态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一文中指出:“彻底实行政教分离各教派牧师的薪金一律由各个自愿组织起来的宗教团体支付”[6]以马列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坚持这个基本立场,在制定宗教政策时,就确定了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一、解放以前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

1931年11月5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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