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二次通气费、管网材料费、碰口费,通个天然气,必须购买企业提供的燃气锅炉……这些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已见怪不怪的事情,实际上属于垄断行为。

今年5月起,青海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12月23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公用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会,会上通报,截至10月底,青海各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对公用企业抽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收集涉嫌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案件线索20件,收缴罚没款.45万元。针对我省部分燃气企业存在的问题,会上也作出了通报。

根据通报,目前,燃气企业已发现和处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巧立名目,乱收费用。在此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发现最多的、广大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就是乱收费问题。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均发现,一些燃气企业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置诸脑后,将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费用改头换面后,以二次通气费、管网材料费、碰口费、设备检测费等名义强行要求用户缴纳,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和拒绝提供服务。甚至个别企业被工商部门查处后,依然我行我素。

指定产品、强制交易。一些燃气企业要求房屋购买者必须接受他们提供的壁挂锅炉,并以购房合同的附加条件强制用户接受,同时,燃气企业对用户自行购买的壁挂锅炉以产品质量无法保障为由,不予通气。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指定的同型号的壁挂锅炉比市场上的价格高出20%左右。用户要多支付四五百元的冤枉钱。

混淆责任,强行摊派。一些燃气企业利用消费者对国家相关政策不了解的情况,将本应由燃气企业承担的管网建设、维修等费用转嫁给用户。当用户对此提出异议时,燃气企业以停气相威胁,迫使用户缴纳费用。

暗箱操作,指定施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工商部门发现,我省燃气管道施工中存在燃气企业指定自己下属承揽施工的情况,涉嫌垄断行为。

违反规定,擅自提价。燃气公司以建设成本大、投资回报周期长,政府配套资金没有到位等理由,擅自提高燃气计费标准;电信、移动通信、保险等行业利用天书般的格式合同开展各种套餐活动,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这些做法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记者王雅琳

监制/史凯

责编/何文帮

推荐阅读

青海一名女大学生失踪案的前前后后......

一美女到西宁朝阳派出所报案,结果美女被拘留了……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elimiaopu.com/cxys/cxys/7703.html
------分隔线----------------------------